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3-29 11:30   来源: 贵阳市投资促进局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贵阳市投资促进局(市会展经济促进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贵阳市投资促进局信息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计划规划、年度总结、统计信息、财政信息、行政权力、人事信息、应急管理、业务工作、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十四个一级类别十二个二级类别 。目录详细分类见“贵阳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表”。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信息名称

主题分类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责任处室

1、信息名称:简要描述信息内容。

2、主题分类:为信息所属类别。

3、生成日期:为主动公开信息时间。

4、公开方式: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公开方式,网址http://tzcj.guiyang.gov.cn。

5、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部门(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责任处室:生成、掌握该信息的部门。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贵阳市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局办公室查阅《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本局具体网址:http://tzcj.guiyang.gov.cn

微信公众号:投资贵阳

本局当面受理点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B区2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1:0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7989365。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大楼B区2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0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7989365;

传真号码:87989365;

电子邮件:stcjadm@guiyang.gov.cn

邮政编码:550081

2、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贵阳市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关网站(网址:http://tzcj.guiyang.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①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②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③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①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②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③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④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⑤属于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处理程序与时限

(1)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做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机关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4、收费情形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5、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依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开信息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87989365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大楼B区2楼监察室

邮编:55008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贵阳市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